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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推行“免申即享”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 2022- 11- 04 19: 17浏览次数:

一、起草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中提出:“鼓励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巩固我县惠企政策“一窗兑现”改革成效基础上,探索推行“免申即享”改革,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聚力再造产业荣县、走出转型升级新路、加快建设新时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示范城市提供强大动力支撑。《改革方案》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由政府部门发布政策清单,通过“减流程、压时限、快兑现”改革,着力解决政策落地难、企业和群众对政策“不知晓、不会用”等问题,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激发荣县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活力。

         二、起草过程

         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组织专门力量,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紧密结合荣县实际,充分征求县级有关部门意见建议,提出了《改革方案》。

          三、制定依据  

        《中共自贡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自贡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2022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自改委〔2022〕2号)、《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推行“免申即享”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方案的通知》(自府办发〔2022〕31号)、《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贡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自府发〔2022〕2号)、《自贡市金融工作局等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对接资本市场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和股份制改造工作指引(2022年修订)>的通知》(自金发〔2022〕7号)  。 

        四、关于“免申即享”政策兑现

        对“免申即享”事项,按照“即审即办”原则,由牵头部门确认符合政策规定的享受对象,及时明确奖励方案,包括政策规定、认定依据、享受对象名称、资金来源等,按程序审定后及时报送财政部门。在下达预算方面,财政部门根据清单牵头部门制定的奖励方案,在3个工作日内将预算下达到牵头部门,专项用于财政扶持资金兑付。在兑现奖补方面,各牵头部门收到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资金后,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预算资金支付手续后兑付给企业。     

解读机关:荣县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813-610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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